一、前言
行政院於2017年12月21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在總計449條的公司法條文中,修正了大約150條,修法幅度可以說是十年來最大。除政院版以外,立法委員與民間修法委員會也分別提出不同版本之修正案送立法院審議,雖然朝野之間對於許多議題仍有許多分歧與爭議,但總算是在2018年7月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暫時劃下一個句點。
本次修正重點,包括友善創新創業、增加企業經營彈性、保障股東權益、數位化與無紙化、國際接軌及強化洗錢防制等規範,具體來說會對我們造成哪些影響呢?以下幫大家整理一些重點。